法院会强制执行拍卖个人财产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合伙性质是有可能在清偿的时候,合伙人要拿出自有财产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入股形式,你们投资入股成立法人,公司经营不善破产,那么只会把属于这个公司的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偿还期债务,如果资不抵债,公司可以清算破产,如果申请破产后还有债务没有偿还,那么呵呵,那就不用还了投资人,是不需要拿自己的财产偿还法人财产的明白吗如果公司是法人,你不用担心个人财产,一定搞清楚你说的这个房产究竟是属于公司的呢还是自己的,呵呵如果属于公司,当然了不动产执行是有拍卖,变卖等方式的,物权是优于债权的,如果不动产上有物权,物权所有权人可以申请提前兑现,你们家的房产如果抵押给银行,或者个人,可以优先偿还其物权,关键记得搞清楚你们是投资人还是合伙人,也就是公司成立是法人形式还是合伙形式,当然你指的这个房产也一定搞清楚是属于法人名下还是属于个人名下,呵呵,(虽然我明白公司都是法人形式的,但是不排除有的人把一个合伙生意也叫公司,不好意思,呵呵不是我不理解,是需要说明一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10
同时具备下面四个条件,执行法院才可以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1、必须有拍卖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做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入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