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下情况,我母亲于继父,1990年结婚,后来做生意,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商业网点房,产权给的我母亲,房产证名字是我母亲的。我父亲于2011年病故,但他于2010年10月有立遗嘱并公证为:我父亲在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的部分都留给我母亲。我们是继父子关系,我和母亲是一家的,我继父家有3个儿子,但遗嘱说明,房子中我父亲占有的部分都给我母亲,我们小辈的人没有一个人分到任何遗产。
请问:我母亲现在想卖房子,需要出具什么材料?才可以卖掉这个房子?
现在有的材料是 死亡证明(公安局出具),遗嘱公证(公证处出具)并生效,房屋产权证(我母亲名下,从2002年购买起到现在一直是我母亲名字),土地证。
请高手帮忙回答非常感谢,在线等!!!!!!
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理解为我 父亲有亲手写的一份材料和一份公证处用公证处格式遗嘱公证么?还是说 需要证明《遗嘱公证》的公证?我们这里似乎需要把 遗嘱公证 给公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