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房屋买卖问题(夫妻共有财产,现男去世,遗嘱把属于男方的财产留给女方)

首先说明下情况,我母亲于继父,1990年结婚,后来做生意,于2002年购买了一套商业网点房,产权给的我母亲,房产证名字是我母亲的。我父亲于2011年病故,但他于2010年10月有立遗嘱并公证为:我父亲在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的部分都留给我母亲。我们是继父子关系,我和母亲是一家的,我继父家有3个儿子,但遗嘱说明,房子中我父亲占有的部分都给我母亲,我们小辈的人没有一个人分到任何遗产。
请问:我母亲现在想卖房子,需要出具什么材料?才可以卖掉这个房子?
现在有的材料是 死亡证明(公安局出具),遗嘱公证(公证处出具)并生效,房屋产权证(我母亲名下,从2002年购买起到现在一直是我母亲名字),土地证。
请高手帮忙回答非常感谢,在线等!!!!!!

遗嘱经过公证,有效。可以认定,房屋完全是你母亲的。由你母亲带齐以上材料--死亡证明、遗嘱公证、遗嘱、产权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然后就可以卖了追问

遗嘱,遗嘱公证。可以理解为我 父亲有亲手写的一份材料和一份公证处用公证处格式遗嘱公证么?还是说 需要证明《遗嘱公证》的公证?我们这里似乎需要把 遗嘱公证 给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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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1
房产证是写的你母亲的名字,所有权就确定了。如果要出卖房子,只需要拿着房产证及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至于你说的你继父的死亡证明、遗嘱那只是用来证明你母亲对房屋有所有权的证据资料。 换句话说,即便你继父没有立遗嘱把其所有的部分给你母亲,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你母亲的名字,她仍可以处分该房产。
第2个回答  2011-03-21
到公证处去办理 你这个情况如果你继父没有给他的三个孩子另立遗嘱 那么你母亲继承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有的材料是 死亡证明(公安局出具),遗嘱公证(公证处出具)并生效这两个材料是主要的 房产证带着 其他的材料你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 公证员就会告诉你的 放心吧 没有问题的
第3个回答  2011-03-25
首先在遗嘱继承生效后应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然后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出售过户手续。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第4个回答  2011-03-31
律规定要分割的,不是他说了算的!另外有一种情况,他可能离婚前把财产都弄出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要找到证据,他确实是转移财产了。。。。

还有啊,他凭什么告你妈啊?有毛病。。。。告她什么??你们也可以告他虐打你妈啊,重点是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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