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事案子,有当事人提供加盖我公司(北京的)公章的证据,但是发现上面的公章与我公司公章不一致,我公司已申请司法鉴定。法院(河南的)来电话要我们选择鉴定机构并且到工商局查询备案章,之后给他们寄过去。
请问:正常的程序是这样的吗?是不是先选择鉴定机构,然后根据机构要求提供资料啊?可以选择省级的吗?因为担心当事人搞关系动手脚。另外,我公司名称做过变更,涉案公章是变更之前的,应如何查询备案公章并准备给法院的鉴定资料。还有人说查备案章要去公安局,是吗,程序如何?
请不吝赐教,越详细越好呀!如果专业,追加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