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行政审批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一、市场监督--住建部门:
二、发改部门--婚姻咨询中心:
三、婚姻登记--不动产税务部门:
注意事项:为深化瑞安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方便群众办事,经市政府研究后决定,瑞安市审批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整体搬迁至新址,并更名为瑞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扩展资料:
瑞安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
(二)拟订进驻中心窗口单位的方案,对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考核、监督。
(三)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受理、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四)指导、监督、考核市直属各单位及功能区、镇街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镇街(功能区)及市直属各单位审批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审批事项无偿代办工作。
(五)指导全市功能区、镇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其管理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一:瑞安市人民政府--瑞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二:瑞安市人民政府--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瑞安市审批服务中心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