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报案的问题

我从来没报过案,不知道一些事情,想问问
比如我住在一个地区,但事发在很远的另一地区。我是应该在我住处的警察局报案还是应该去事发地的警察局?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赌博的案件除外。
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因此,你应该在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你的居住地报案对案件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在居住地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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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2
按照法律来说 是可以在住处的警察局报警的 然后由他们移交事发地
但是现实操作中 一般住处的警察局不会受理 叫你直接去事发地警察局
你可以去你当地的派出所问问 看能不能他们先受理了报案 然后帮忙移交的
如果不行 只能跑一趟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1
事发地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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