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签名盖章,办了信用社贷款。我成了担保人。我该怎么办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签名盖章,办了信用社贷款。并且我成了担保人。直到银行要扣我的工资,(因为人家不还款,且找不到)。我才知道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成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且要为此承担莫须有的五万元赔偿。 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只有签盖非你本人亲自处理的就无需负上任何责任,银行自己的审批程序没办好才导致损失,这个与你无关的,若银行强行于你帐号里扣了钱的话你可先报警立案看能否私了,私了不成的话你亦只有向地方法院起诉银行了,这样是一定能追回你的钱的,不过有一点可以告诉你,虽然钱是绝对可以追回,所担保的责任亦不会存在,但银行亦会照样提交你欠款的事由到中央银行的信用记录处,你在央行的个人信用就会被列为黑名单,以后所有银行都会拒绝你的任何贷款(包括房贷、车贷等等)申请的了,除了这个方面就没其它不良影响的了,发生这些事你到底都还是会被害的,以后应注意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的使用才行的。这些事上象是没道理,不过结果就不会变的。
所受的影响已无其它方法解决的了,这类事情我都见过很多,只有自己以后小心点追问

那自己只能成冤大头了哦?!真是冤啊。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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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9
  如果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替你签名盖章,办了信用社贷款,你成了担保人,该行为是无效的,你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信用社使用你的身份信息,有审查的义务,不是你本人到场,且不是你签名,完全与你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也与你无关。
  现在,你可以要求信用社依法撤销你的担保。
  如果信用社不撤销,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银监会投诉。
第2个回答  2011-03-01
首先告诉信用社,告诉他没有提供担保,签字不真实,借款人涉嫌贷款诈骗。
其次到公安局报案;
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没有你的现场亲自签字,银行是不会认可担保人资格的,所以信用社内部肯定有内鬼。如果信用社起诉你还款,你只能要求对签字做笔记鉴定。同时申请法院将案件移交公安局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03-01
去公安局报案,冒用你名字的人涉嫌诈骗,不要紧张,要冷静,方便的话寻求律师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3-01
签名还是盖章?不是你的笔迹是无效的。
若对方索赔,你可以到法院寻求帮助,申请笔迹鉴定。追问

是替我签名,替我盖章的。我一无所知啊。多谢啦!

追答

印章是他们做的还是你原来用的/

追问

当然是人家自个做的哦,谢谢!

追答

那好,这事的后果完全与你无关,放心吧,到法院去,你一定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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