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科领导: 我是年前刚刑释人员,持释放证到当地派出所报到被要求须五年内每个月签到一次,为什么?

如题所述

我国刑法只对假释已决犯规定了应当接受当地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对刑满释放人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刑满释放人员每月到当地派出所报道,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你认为不妥,可以拒绝或者要求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如果该要求没有特别影响你的日常工作生活,建议你不要和派出所。
如果你觉得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对你造成了心理上的损害,建议你和公安机关认真沟通。以求得到对方的理解。相信你的问题很容易得到解决。
呵呵有帮助吧追问

我是刑满释放,持监狱有效证明,而且也问过在里面出来的人刑释不用接受此条款,只有假释人员才有这样的规定!派出所能自主要求这样干吗?而且我还受到吼吓,不按要求去办自己想后果!我好迷惑?!! 我要用什么渠道去咨询或投诉?

追答

各地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自己采取的措施,很多都这样,你去一段,表现良好的话,过一段时间就取消了,你最好尽量与派出所同志沟通解释,呵呵很容易的,如果采取申述和投诉,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可这样就闹僵了,以后不办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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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5
如果不是五类外执人员,是刑满释放通知,是应该没这个硬性规定。这个条件应属侵权行为,已是正常守法公民,可与之沟通,如不成,可不予理会,也可进行投诉。
第2个回答  2011-03-16
这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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