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只对假释已决犯规定了应当接受当地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对刑满释放人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刑满释放人员每月到当地派出所报道,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你认为不妥,可以拒绝或者要求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如果该要求没有特别影响你的日常工作生活,建议你不要和派出所。
如果你觉得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对你造成了心理上的损害,建议你和公安机关认真沟通。以求得到对方的理解。相信你的问题很容易得到解决。
呵呵有帮助吧
追问我是刑满释放,持监狱有效证明,而且也问过在里面出来的人刑释不用接受此条款,只有假释人员才有这样的规定!派出所能自主要求这样干吗?而且我还受到吼吓,不按要求去办自己想后果!我好迷惑?!! 我要用什么渠道去咨询或投诉?
追答各地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自己采取的措施,很多都这样,你去一段,表现良好的话,过一段时间就取消了,你最好尽量与派出所同志沟通解释,呵呵很容易的,如果采取申述和投诉,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可这样就闹僵了,以后不办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