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宪法至上?其含义和意义是什么?

如题所述

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所以至上,任何法律不能与其相抵触。

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该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在该国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我国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订过四部宪法。1982年宪法中的部分条款,后来又有修改补充。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皇帝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 ,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 、制度 ,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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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4
宪法是我国的法律的基础,任何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相当于宪法是任何其它法律的大纲,任何其它法律都是宪法的具体化和展开。
第2个回答  2007-12-14
上面的兄弟错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我国的基本法是刑法,民法。。。。
宪法是我国的法律的基础,任何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赋以个人,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以权利。规定了他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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