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话长,请耐心看完我们的故事。我们在2001年1月1日认识的,她很漂亮,我也不赖嘿嘿,我们相爱了,虽然只有三个月,但感情很不错,对未来也很憧憬,我们同岁,今年28,(鼠)由于年龄问题,女方提出今年结婚,(还没领证)为她着想,我答应了,刚过完年,现房不是很好买,小的买不到,就买了个120平的房子,我家付的首付,(我家里还贷款)本以为万事无忧了,她和她家人提出房子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且她家不打算拿一分钱,我是无所谓,可我母亲不同意,我很为难,后来她说不写名字也可以,彩礼要20万,由于我家今年资金周转不是很乐观(我家做小买卖的)拿不出,我现在左右为难。请大家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不伤两家的和气,完成我们的婚礼。对于女方提出的条件,我应该接受吗?
办法不错,可总感觉有点欺诈的嫌疑,这个我办不到。谢谢
你去看看新婚姻法,婚钱买的房,婚后要很多年才能转化共同财产。
追答不是共同财产,我说的是共同债务!
我就是学法的
用共同债务解决你的问题!明白?
可我还是不太懂这个共同债务
追答简单点就是叫你妈妈借钱给一个人,可以是亲戚,写借据
你再向这个亲戚借钱,写借据
你再用这个钱去买房子
房子就可以写上你女朋友的名字、
万一哪天你们离婚了,你女朋友要分房子,可以
但是呢她要和你一起还买房子的债!
这样不就行了?
既然不想伤和气,这是最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