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犯罪行为适用缓刑?

请给我说详细些.严重违法行为如故意伤害罪有判处缓刑的可能吗?
谢谢!!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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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06
第一个问题,一般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消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第二个问题,首先明确把人打成了重伤(有法医的鉴定书)这能够成什么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初步判定,这是共同犯罪。而你的朋友属于从犯,就是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人。
注意,这里所说的起“辅助作用”是指不具体参与犯罪行为,而是为犯罪的预备、着手实施和犯罪后的“善后”提供各种帮助,创造有利条件,辅助实施犯罪。看见你的朋友符合这一点。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另为,如果你的朋友有自首的情节,也可减轻处罚。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像上面一位朋友所说,说你的朋友是胁迫参加的,根据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要考虑:被胁迫的程度,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因此个人认为,即是从犯,本身就以具备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条件,不必说成胁从,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说成是胁从容易引发供词混乱。
可以考虑在情节上下功夫,比如,在去的途中多次进行劝说,在施暴时进行了劝阻,在犯罪后自首并劝他人自首,对受害者积极赔偿等等。
请专业律师代理。
最后,希望你的朋友能够没事。
第2个回答  2007-04-06
这是共同犯罪,你朋友有判刑的可能,不过你朋友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更有可能判处缓刑。要帮助的话,正规途径是聘个律师,非正常途径,不用我说你也会的。

参考:《中国刑法》

第二章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章第五节缓刑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
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
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律师工作力度大,再加上你们这些朋友多方努力,肯定能行,因为这样的案例判缓的很多。
第3个回答  2007-04-11
答:可以判处缓刑。一定要请律师。
原因:1、本案系共同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但你朋友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能辩护成胁从犯就更好了。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2、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你的朋友应当被判处3-10年,但因是从犯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又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你的朋友就可以被宣告缓刑了。
第4个回答  2007-04-06
1.本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故意伤害罪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死亡,这无疑也对他人的生命权利造成了损害。但是,由于行为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权利,因此,仍属于伤害罪的范畴,同杀人罪有原则的区别。故意伤害罪侵犯客体中所指的身体,仅指有生命的人的整体,而且是行为人以外的人的身体。人的身体由各种器官组织组成。故意伤害罪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如截断他人一根指头,割掉一只耳朵等。二是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如使肢体瘫痪、神经机能失常、听力减弱、双目失明等。因此,损害他人非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损坏假肢、打掉假牙等,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强行剪去他人的毛发、指甲,谈不上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也谈不上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亦不可能成立本罪。故意伤害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以外的他人,不包括行为人自己。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意伤害自己身体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刑法规范时,或者自伤身体作为实施有关犯罪的条件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规定的战时自伤罪追究刑事责任。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首先,须有伤害行为。伤害不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二是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伤害通常表现为作为形式,既可以是直接使用刀、枪、棍、棒、石头、或拳打脚踢等暴力实施,也可以是间接利用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无过错的人、动物等伤害他人。有的还使用毒物、化学品、放射线、激光等非暴力手段伤害他人。在少数情况下,伤害行为由不作为构成。伤害行为手段通常是暴力性的,但也不排除无形的,非暴力的手段。其次,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损害。如果是属于正当行为的伤害,不能以故伤害罪论处。最后,本罪的构成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负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构成,也可是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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