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捐肝脏,骨髓,但不知道在哪里办手续,

患者信息:男 15-24岁 浙江 杭州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想捐献自己的一点器官,来救其他人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找到需要的人

曾经治疗情况和效果:
找不到需要的人

  本身我来看的时候 以为可以帮到我~ 因为我也想捐··

  主要程序
  1、接受来访或电话咨询 市民在填写器官捐献协议
  2、红十字会提供: 《致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一封信》 《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 《志愿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3、受理志愿者填写完毕的登记表格,告知填写不完整或不恰当的地方
  4、为填写合格的人员办理: 《致遗体捐献者的一封信》《登记复函》 《遗体捐献登记表》(一份) 《荣誉证书》 《捐献卡》(随身携带用)

  器官捐献

  公民可以书面向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是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将捐献者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捐献骨髓

  大致有:①体格和化验检查;②体检合格者填写有关表格,并在捐献志愿书上签字;③由工作人员抽取5毫升静脉血作组织相容性抗原(HLA)分型检查,并将检查资料输入骨髓资料库;④当有病人需要骨髓移植时,在骨髓资库中寻找与其相匹配的供者。如果你的资料与病人相同,那么你就可以实现自己捐献骨髓的愿望了。

  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目前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

  如果你是哈尔滨的 就在这里叫我一声 我路痴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到红十字会 搭个伴 咱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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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09
。器官捐献的一般流程: 1.志愿捐献器官者应了解器官捐献的有关说明。 2.志愿捐献者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 3.由志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未成年的志愿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器官捐献志愿书》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4.《器官捐献志愿书》填写完整后由志愿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志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5.《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6.当志愿者将要辞世时,由委托人提前通知红十字会做好准备。 7.红十字会得到志愿捐献器官者的医院死亡证明后,即可接受器官。年满十八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或者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并有其配偶(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和成年子女)以及两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希望能帮助到您,祝福您
第2个回答  2012-06-25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找到需要的人
第3个回答  2011-02-09
您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咨询。愿您的爱心感动上苍,祝福您,感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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