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都有办理慢性病医保?

不知大家是不是都有办理慢性病医保?都需要哪些条件,我咋办理时说要确诊得病3年以后,且要有并发症才能办理?大家是不是如此?请教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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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7

喜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

第2个回答  2019-06-14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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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不是都要办的,根据自己的情况办理就可以。
  异地居住的慢性病人员,可将已选择备案的居住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报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异地申报门诊慢性病的人员,可于每年年初按规定申请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在其选择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具的检查、治疗、药品,需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并留存相应的发票、检查报告单、处置单及处方,于当年11月下旬将门诊医疗费票据上报至原单位或社区街道经办人处,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审核报销。

  患多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申请鉴定享受两种慢性病待遇。待遇期内有意愿变更已批复慢性病病种的,须年初主动停止相应病种的慢性病报销待遇,待新病种批复后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全兵团统一的《兵团职工医保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统筹支付用药范围》和《兵团职工医保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诊疗项目范围》,并由兵团根据有关情况适时统一调整,范围内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异地安置和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经申请鉴定符合鉴定标准的,享受与统筹区内参保人员相同的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请人须提供异地或本地二甲以上医院住院病历资料,通过原单位或原托管、居住街道社区申报,申请鉴定资料经审核需复查体检的,申请人须按时到达师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参加体检(暂时不开展异地体检鉴定),年度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申请人按不予确认批复。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广州 外地小民工一枚 购买了社保和医保当时在三甲确诊的 后直接在该院办理 几分钟而已 提供本人小照一张 主治医生签名的一张什么玩意儿 验过身份证等证明即可 简称 门慢门慢 最高每月可报销¥300……这个在指定柜台结账 报销比例好像是60%门诊 最高每月可报销¥150……这个在普通柜台结账 报销比例仿佛是70%合计 ¥450……能不能报够 ¥450 关键看你的医生好不好……因为一般医生只开一张处方 这样你只有一次机会占医保的便宜……如果一次要购买的药比较多,好心一点儿的医生会帮你开两张处方 一张在普通门诊一张在门慢结账 这样 你可分别占多一点儿便宜……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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