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是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办理就业登记及用工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如题所述

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用人单位应当于用工之日起30天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须提交以下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用人单位有效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2)劳动者身份证;
  (3)《 就业登记表》及招用人员花名册;
  (4)《登记证》(没有《登记证》的同时办理《登记证》);
  (5)从事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的劳动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6)用人单位与被招用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7)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执一份,职工人事档案里备存一份。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社保服务网--HR家园--表格工具专区,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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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0
您好,新成立的公司要办理劳动就业登记,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就是开通用工登记和社会保险的表格,这个需要你到所在区的就业服务中心去领一份。具体的可以去网页搜索下,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第2个回答  2018-04-08

1、招工备案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录用职工登记表(一式一份)

和录用职工名册(一式两份){这两张表跟劳动合同在一个地方卖的},签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

2、退工的时候我还没办过,暂时不太清楚

3、招工登记应该先办,你办完招工登记,就要拿着录用职工名册去办工资手册、办完工资手册再去

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因为社保开户的资料中就要求企业提供工资手册。

实在不明白,你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问一下,问明白了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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