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考上社区之后还可以再考公务员的。
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 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1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中公教育陕西分校预计2015年陕西社区考试会在8月底出公告,请广大考生多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最新的招考信息。
点击查看》》2015陕西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
点击查看》》2015陕西社区考试报名入口
更多考试资讯和复习资料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
祝您生活愉快,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