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下来了,犯的是寻衅滋事,这种情况能取保候审吗?求答案!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追问

4的意思,是满37天,还没有审理的话就可以取保候审吗?

追答

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7天,如果被刑事拘留后超过24小时,不能认定其有罪的,应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如果超过37天,且案件被移送检察院的,案件处在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有《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的条件的,可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

追问

那拘留时是第80条,还能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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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9
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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