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给我调的岗位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公司因为组织结构改变要把我调整职位,但是调的职位我都不满意,现在我跟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公司合同法补偿给一个月工资,但是人事部说我没有这个权利,这样算是我自动离职,我找人事经理理论,他直接叫我可以找劳动局告,哪位专业人事指导我一下,谢谢了。。

如果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工作岗位的约定,你主动提出离职,等于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无权获得补偿。
建议你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公司因为组织结构改变,给你调整岗位,你可以以不能适应新岗位等理由(以书面形式送交人事部,并要求其签收),不去新的岗位。如果公司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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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8
答:你要主动提出离职就没补偿了,自己提出离职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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