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目前我和我哥在渝北区名下共同有一套住房(房产证为我们两个的名字,08年购买当时付的全款),现在结婚了打算和老公在江北区买套房子,(老公名下无房产)像我这种情况和老公一起买房算2套房不? 不在同一个区能否按照首套房购买??
谢谢,可以确定是只以房贷为准吗?因为刚百度看说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任何一方名下有房产都算是二套房,心里极度不放心。
房贷为准有职业的算个人,不算兄妹父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