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优化原则。
对企业的综合绩效进行评价,必须用若干个指标进行衡量才能评价其全貌。这些若干个指标必须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同时每个指标应尽可能边界分明,避免互相包含以减少对同一内容的重复评价。为实现系统优化原则,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方法应采用系统方法,例如,系统分解和层次分析法,由总指标(总目标)分解成为次级指标,由次级指标再分解成第三级指标,并组成树状结构的指标体系,使体系的各个要素(单个指标)及其结构(横向结构、层次结构)能满足系统优化要求。
2.通用可比原则。
评价,不仅是对同一个企业这个时期与另一个时期相比较,更重要的是与不同单位的比较。因此,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在两个方面具有通用性和可比性。一是同一个企业这个时期与另一个时期作比较(即纵向比较)时。评价指标体系有通用性、可比性。这一点比较容易做到,其条件是指标体系和各项指标各种参数的内涵与外延保持稳定。用以计算各指标相对值的各个参照值(标准值)不变。但是,即使评价指标体系不改变,今年参加评价的专家与去年参加评价的专家不同,其评价得分的可比性不是很大,但各个企业的排序仍有较大的可比性。二是各个企业使用同一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比较(横向比较)时,评价指标体系要有道用性可比性。如何使这些不同企业使用通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且使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其主要办法是找出它们的共同点,按照共同点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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