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主体和客体及其辩证关系

如题所述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对立是指二者各有自己的特点和特殊的规定性,彼此是相互区别的,然而二者又是同一的,即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它们的关系表现如下:

  1、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对客体的改造,也就是实践。通过这种改造,获得主体自身需要的满足。

  2、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主客体在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就是说,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主体就在观念上、理论上去理解并把握客体,也就是达到对客体的认识。

  3、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有改造和认识作用,这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然而这种能动性受到客体的制约,表现为主体必须认识和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改造活动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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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主体、客体及其辩证关系\x0d1.主体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人,是从事改造世界活动的实践着的人.认识的客体即认识的对象,不是指全部的客观实在,而是指进入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和认识对象.\x0d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主体受制于客体,客体制约着主体的活动范围、方式、性质等等,决定了主体的认识内容和范围;主体又能动地改造客体,使客体向主体转化,使之满足人们的目的和要求.认识中的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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