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广饶退休工人去世补助从哪里办理

东营广饶退休工人去世补助从哪里办理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退休工人去世,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办理程序如下:

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å…šåŠ¡æ”¿åŠ¡å…¬å¼€ >> åŠžäº‹æŒ‡å— >> ç¤¾ä¼šä¿é™© >> 浏览文章

《社会保险工作流程》

2.丧葬补助金核发

需提报材料:(1)《企业死亡人员一次性救济费领取申请表》;(2)火化单据;(3)死亡户口注销单;(4)离退休证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9]108号)

业务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参保单位(人事代理)审核→→企业养老保险股审核→→县社保中心复核→→发放到死亡人员原养老金账号。

办理时限:每月10日前

3.遗属补助金核发

需提报材料:(1)《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准表》;(2)死亡人员退休证;(3)去世证明;(4)遗属收入证明;(5)遗属与去世人员之间关系证明;(6)学籍证明(供养直系亲属已满16周岁,但仍在中学继续学习的,由所在中学提供在读证明);(7)遗属身份证复印件;(8)遗属1寸近期免冠照片

政策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9]108号)

业务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参保单位(人事代理)审核→→企业养老保险股审核→→县社保中心复核→→银行开户→→发放存折。

办理时限:每月10日前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鲁劳社〔2003〕53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993]343号
一、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二、职工因工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分别调整为:
(一)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75元、73元、70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分别为60元、58元、55元。
(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系非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65元,系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50元。
三、按本通知第二条 规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凡是孤独一人者,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发10元。
四、上述费用,已纳入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企业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六、非国有企业,凡是执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均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 总 工 会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详见附表)。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这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7日起实行,有效期至下次调整待遇为止。本次调整待遇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起计算。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地 区
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区、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46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10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申请,会把死者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余额退还,另外发放10个月当地当年社平工资的丧亡补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