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病假期间,病假工资是按合同上面的工资计算还是按上海市最低标准计算?

如题所述

病假工资按合同工资根据一定比例发放(如合同有规定,按合同规定)
一般比例如下,公司有规定,从公司规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标准的80%)

1、员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员工患病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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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4
只要不低于上海市最低标准的80%,本公司规定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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