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妻四妾”中有正妻、平妻和侧妻,请问平妻和侧妻是数目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现在很多小说拿平妻来说事,说古代三妻四妾,男人有一正妻,二平妻。其实平妻这个词从来都是非正式非官方的叫法,在法律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承认的。
宋代的律法,只承认妻与妾,两者地位分明,完全没有平妻的规定。正妻只有1个,除非她死了休了腾出位子了,不然要想娶妻就是重婚罪,是犯罪行为。除了不可动摇的正妻,其他都是妾,法律规定了妾的极低地位。具体我就不多说了。不管你叫那个受宠的家伙叫二房、次妻、平妻还是二夫人啥的,她的实质就是妾。当然妾的来源也有多种,由高到低排:1、名门所出的庶女;2、平民白丁的女儿;3、通房丫鬟抬的妾;4、赤贫之家卖的女儿;5、戏子妾;6、**妾。前2种是良妾,是在官府里登记了妾书的,是有一定但是极低地位的家庭附属成员,算半个主子。后面几种,是妾婢,非常低贱,和奴婢一流。良妾,大概就是小说里所说的平妻了,但是在法律上就还是妾,基本是任由正妻鱼肉的家伙。

在民间,平妻的叫法是在明清以后才出现。基本没人娶平妻,会被人耻笑,除非一般商人之流(那时候商人地位低下),但凡有点教养的家庭都不至于这么做。由于商人经常出外经商,已婚的商人往往于其他地区再娶妻,又分与元配同住和另外置宅安置的,另外置宅安置的又称外室。
清朝一般只有一个正妻,一个侧室,其他的只能是妾,清朝的侧室地位还是比较高的,受法律保护,也有家庭地位,属于半主人,和妾是不同的,比如王公贵族一般有一个嫡福晋,侧福晋,还有庶福晋,庶福晋相当于妾,子女也有嫡出,侧出,庶出的分别,侧出庶出的子女都不能管自己亲母叫娘,只称姨娘。

平妻在法律上出现,这也是在清朝乾隆40年后才有的,条件极为严苛。乾隆40年,才定大清附例,令独子采承两房之嗣,可以娶平妻,但必须是独子,而且只适用于兼祧婚制,后来山东有判例认为,即使是兼祧,后娶的平妻地位也低于先娶的。即使是乾隆后期允许兼祧,但官府并不鼓励这样的做法。因为兼祧是很严格的,一人挑两房,两个媳妇虽然共享一个男人,但实际上属于堂妯娌。男人必须一家过一夜,并且这一房的财产绝对不能让另一房分享。那如果两房财产或者势力相差比较远,就肯定会有矛盾产生。所以一般官府还是支持过继,鲜少有兼祧之举。事实上兼祧的条件也是很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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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5
貌似是一正妻 二平妻追问

呃,阁下知道侧妻的数目吗?

追答

貌似我看过的历史方面的书上没有侧妻这一说法 看书上“三妻四妾”的解释 一般是一正妻 二平妻 N个妾 说四妾是为了押韵 而且有没有平妻这一说 貌似还有待学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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