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连续旷工15天,已电话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但本人不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该怎么办?也找不到他家家庭住址,无法送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种情况下,但是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
建议你按该员工的身份证地址给他家里寄一份通知,限制多少天内要求他回来公司上班,如果不回来上班,当自动离职算,由邮政快递寄出,注明是寄的什么通知,仍然到邮局打印查询结果。
请先不要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员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来上班后,再寄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