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婚后公公出钱买的房产,而房产证上写的只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有些回答说,不是明确的指出赠于某一人就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怎样才能指明是某一人呢?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是不是就是表明了只属于他个人?谢谢您的回答
怎样才能证明他是明确赠予人?如果没有明确,是不是还能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第一层次的法律问题:该房产是婚后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有证据表明(包括书面赠与合同、公证手续等等)该房产是你公公赠与你老公一个人,则该房产应为你老公个人财产。

对此,婚姻法有解释: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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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2
法律规定:婚后所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的名字并不能表示就是他个人财产,财产性质是婚后所得。这个时候名字并不太重要。重要的应该有一个证明能够其财产性质的:是属于个人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的。
这份文件包括:公证证明,赠与协议。也就是说,你公公在购买房产时,签订了协议明确归你老公个人。这个时候,你老公所得财产就属于个人的了。否则,不视为个人所得。
第2个回答  2011-02-12
你好,如果是你公公明确表示赠与你老公的,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1-02-12
赠与合同、或者公证,就是“指明”的方法。如果没有赠与合同,或者公证,那么就难以证明是“明确的赠与给夫妻一方”。

如果仅仅是房产证写了一人名字,那么还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第4个回答  2011-02-1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但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5个回答  2011-02-12
顶cfyx200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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