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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14年7月1日起,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即239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即11952元/月)。
二、从2014年7月1日起,淮南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为:
一档:3984×20%=796.8元/月
二档:2390×20%=47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