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一家公司4个股东 他们公司的业务是做app外包设计开发服务。A是公司法人 占了公司股份28% B 22% 股份 C25% 股份D 25% 股份。两年前B拿了公司的章,私底下接了一个5万元的私单,偷偷用公司的章来盖合同,公司的股东都不知道,但是这个单没有利用公司的资源和技术来完成,是B私底下自己在家完成。但是就是用了公司的章来盖这个合同。今年公司运营不下去了,公司即将关闭,涉及到利益分配,刚好股东发现了B公章私用的事,准备告他。本来A和C准备告B,经过协商C又决定不告B了,但A仍坚持要告B。我们初步在网上了解了一下,好像挺严重的,好像已经触犯到了刑法。我想咨询一下,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如果A告B,那B是触犯到了哪条法律条例,是否会被判刑,如果判刑会被判几年?
财务私自盖章,肯定违法。滥用职权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扩展资料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换劳动合同的;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能够变换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变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换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