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京--北京 ;上海市 --上海 ;天津市 --天津 ;重庆市 --重庆 ;黑龙江省 --哈尔滨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河南省-- 郑州 ;山东省--济南 ;山西省--太原 ;安徽省--合肥 ;
吉林省 --长春; 辽宁省 --沈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河北省 --石家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甘肃省-- 兰州 ;青海省--西宁 ;陕西省 --西安 ;
湖南省--长沙;湖北省--武汉 ;江苏省--南京 ;四川省--成都; 贵州省--贵阳 ;
云南省--昆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西藏自治区-- 拉萨 ;浙江省--杭州;
江西省--南昌 ;广东省--广州 ;福建省--福州 ;台湾省--台北 ;海南省 --海口 ;
1、省会:或称省治、制所、省汇、清代称为省城,为省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省会,直接称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制所。
2、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