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现场对方承认全责,后又反悔了,我应该怎么办?

出了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对方承认全责(无书面协议),对方报了保险后都离开了现场,没有报交警。我当天去做了定损,由于配件没到,还未修车。第二天他反悔了,现在保险公司反馈由于对方反悔,所以不能理赔,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现在回顾交通事故,可能我要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当时现场第一时间对方已承认全责,事后反悔令人恼火。我要怎么处理?

建议报警,让警察就行鉴定,事后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被抚养人生活费。8、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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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7
交通事故,只要报警了,并不是他承认全责就是全责,是要根据事故的真正原因,根据调查取证,才能做出事故的认定。
第2个回答  2022-06-25
像你这种情况,因为没有证据是不好处理的,出了交通事故后应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交由交警处理,这样更安全一些。
第3个回答  2020-08-27
出了交通事故,现场对方承认了全责,现在又反悔了,那没有办法的话,只有走那个法律程序了,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对对方都不好,所以他是想少赔一点钱,所以现在又不承认。
第4个回答  2022-06-30
我觉得遇到交通事故应该及时的拍照取证,遇到这种情况只能够进行报警,提供记录仪画面,让交警下发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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