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有股东想退股,这个帐应该怎么算

如题所述

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有股东想退股,这个帐应该怎么算

结论: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如果还有人想继续经营公司,想退股的股东可以把股份转让给想继续经营的股东,如果都不想继续经营,可以解散公司,进如清算程序,清算后如果有剩余财产,就按出资比例分给股东,账就可以这么算的。

1、退股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提问者使用了“退股”这个名词,股东入股以后,不能退股。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辆宝马轿车向公司出资,出资之前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是A,而完成出资之后,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A得到的对价是公司的部分股份。

股东以出资的方式将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这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出资后退股,就等于是破坏了法人的独立财产。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就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各种关系,比如公司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被判定公司为责任方,就需要公司去赔偿,这就产生了侵权责任之债,民法上的债分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责任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这些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而股东退股了,就等于公司偿债能力降低了,有可能就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如果还有股东想继续经营公司,想退股的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想继续经营的股东,大家协商一致就可以完成转让,甚至不需要算,大度的人之间估个价就行,这需要股东之间协商。

2、解散公司,经清算程序后分配剩余财产,然后注销公司。   

如果没有人想继续经营公司了,就可以召开股东会,形成一个股东会解散公司的决议,然后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结束后,如果有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然后注销公司,走解散的路,账可以这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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