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属抗日战争的军队离休干部(副师级待遇)。1984年进住成都军区的某干休所,1987年该干休所撤点,此所房地产转给新组建的某工兵团。因种种原因,经上级决定,将居住在其内的我父亲转交给工兵团代管至今。
这些年来,军队(军队干休所)和地方都进行了房改,落实了房改政策,但是,我父亲没有享受到任何房改待遇,一直是向代管单位交房租。
有谁知道我父亲这样情况的能享受住房待遇和补贴吗?谢谢!
谢谢 惩戒武士的关问!
根据你提供的答案,我将两个文件全文找到下载,作参考资料,再去找有关单位看能不能给以明确的答复。
谢谢关心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