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准扶贫期间,户主买房也买车了,还属于贫困户么

如题所述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扶贫对象

中国的贫困线主要以是否达到温饱为标准来确定。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1985年农民的消费水平,以年人均收入在 150元人民币以下者为贫困型。以后各地实行的标准有些上升为 200元,有的发达地区多至1000元。列入贫困线内的扶贫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全国有18个片,包括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这类地区生活条件差,生产力发展缓慢,经济、文化落后,部分农民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第二类,零星的贫困县和贫困户。造成贫困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多、劳力少,或家底薄,缺少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
扶贫的意义
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都有重要的作用。扶贫在构架和谐社会,增进城乡居民亲情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扶贫“硬伤”
多年来对扶贫工作开展中,各种不符合规定,各种人为原因造成的失误都是硬伤。
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合力未形成。一些部门和干部潜意识认为扶持到户很难出“成绩”。导致有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近一年时间,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一些镇政府未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本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为精准扶贫工作,县上派的有工作队,自然由工作队负责,政府只催催进度,过问过问就行了,考核追责首先是追工作队的责。村干部只热衷于争取和实施覆盖面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到户产业项目不热心,感到落实、实施难度大,不愿投入精力抓落实。扶贫工作队则认为,工作队是到镇入村协助当地政府、村两委开展扶贫工作,希望得到镇村两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对目前的现状觉得工作无动力、无信心,感到彷徨和无奈。合力攻坚的氛围未形成。

(二)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社会各界捐资捐物,使部分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贫困户,当问及打算发展啥产业、如何发展拔穷根时,则不假思索的说:“我现在是三无,无钱、无劳力、无技术,啥都搞不成,你们既是来扶贫的,请你们给我安排低保”。二是就业观念严重落后。相当部分的贫困户处在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的状态。以全县开展的修脚师培训为例,一些贫困户子女不参与,认为这项工作不体面、名声不好、不愿干。其择业标准与自身素质能力极不相符。

(三)资金投入滞后,到户产业实施难。一是投入精准扶贫资金总量小。从2014年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看,贫困村面上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得到了落实实施,而到户扶持项目除移民户享受陕南避灾移民搬迁项目支持外,对贫困户产业扶持微乎其微。二是扶贫到户的扶持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出台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对产业规模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生产水平不相匹配。一些扶贫资源投向了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身上,而“大户”与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扶贫项目最终未能落实到贫困户。如现行的产业奖励扶持政策要求养羊50只以上、养鸡1000只以上,魔芋种植20亩以上等,这种标准无疑将贫困户排除在受扶持行列之外,难以获得产业发展扶持。三是精准扶贫项目落实严重滞后。截止5月中旬,贫困村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扶持标准还未下达到镇村,时间过半,计划未下达,将会影响年度目标的实现。

(四)社会参与度不高,氛围不浓。一是一些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主动参与社会扶贫的意识,特别是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新建产业兴趣不浓,认为做这项公益活动时间跨度长,见效慢、成效难以短时间内显现。二是对社会扶贫的认识模糊,认为办公益就是社会扶贫的全部内容,忽视了支持农户发展,增加造血功能这一重内容。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确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益事业可以通过申报争取国家基础设施项目解决,而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才是开展扶贫工作最大短板。这一短板并未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倾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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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6
住房是基本保障,小车属于奢侈品,有车就无法享受扶贫,因为他说明脱贫。
第2个回答  2017-11-26
只要有车或有房就不是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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