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智齿可以医保报销。
拔牙、补牙属于治疗,在医保范围内,拔智齿医保是可以报销的,社保账户内够余额,可以全刷卡,如果是镶牙则不能用医保卡,不属医保范围。
根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医保报销范围应严格遵循国家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目前,根管治疗、牙周固定等治疗项目已纳入国家医保局“三个目录”,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根管治疗、牙周固定等医疗费用可予报销,但拔牙、种植牙等其他项目均不在国家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之内,不能纳入医保报销。
只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口腔科看牙才能够享受到医保报销优惠,在一般的非医保定点牙科诊所进行牙齿问题的诊疗,就算是治疗性费用也是无法使用医保报销。如果定点医药机构或者相应的工作人员将牙齿医疗美容修复等等不能够医保报销的费用纳入到了可报销范围,是违规行为,医保统筹账户是不会进行支付的。
医保报销比例,视医保类型决定,具体如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职工医保报销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2、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
3、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
4、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一)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85%,职工支付
15%;
2.超过 3 万元至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0%,职工支
付 10%;
3.超过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5%,职工支付 5%。
(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87%,职工支付
13%;
2.超过 3 万元至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2%,职工支
付 8%;
3.超过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7%,职工支付 3%。
(三)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 3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0%,职工支付
10%;
2.超过 3 万元至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5%,职工支
付 5%;
3.超过 4 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7%,职工支付 3%。
(四)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 60%
医疗保险不能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