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定并实施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进行名称核准和证照审批,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取缔无照经营的职责。


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确保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并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处理。


五、负责直销和传销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行为。


六、在反垄断执法方面,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地位、滥用行政权力等行为的查处,打击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和走私等行为。


七、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其规范发展。


八、实施合同行政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管理和监督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的正常秩序。


十、负责商标注册工作,认定著名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同时监管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使用。


十一、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发布相关基础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提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模式。


十四、最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还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




扩展资料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50年,下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工商(分)局和4个直属分局429个工商所,在职干部职工6101人,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干部职工237人。市局机关设有17个职能处室,6个直属行政单位,4个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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