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服役父母亲重病有补救吗

儿子服役父母亲重病有补救吗

法律分析:
有。临时来队的军人、职员之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父母、配偶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患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者可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家属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家属。

衍生问题:
父母生病需要大笔的费用,能否要求经济条件好的子女赡养?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但是,法律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如何认定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下面,笔者将对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此问题做出简要的探讨。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二、父母无劳动能力但生活并不困难时,子女是否一定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呢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是存在争议的。一种观点认为:父母生活并不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向子女要赡养费,其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不应得到支付。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父母确属于无劳动能力的情形,即使其有退休金等经济来源、生活并不困难,其也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笔者认为: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支付赡养费一般是以父母生活困难且子女不予以照料为前提的。如果父母虽然没有劳动能力,但身体状况良好,收入颇丰,生活并不困难,虽然子女仍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赡养的方式可以是与老人共同生活方面的精神抚慰,并非一定要向父母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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