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子丈夫工亡获赔,大伯子要扣40万养父母。结果怎样了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2-24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涉及每一个家庭成员,其分配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突遭意外的家庭。一旦发生事故,恰好家庭成员又较多的话,最好还是走法律程序,一次性进行分配了断,否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甚至会陷入无休止的争斗中。

家住云南省宣威市某镇的王大爷今年已经70多岁,是某单位退休职工。王大爷膝下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且也各自生育了子女。要说王大爷可以安度晚年了,不过世事无绝对,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不仅让王大爷痛失爱子,而且还因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与儿媳发生矛盾,彻底改变了家庭原有的宁静祥和。

2020年9月,王大爷的小儿子王小华(化名)被人雇佣在某工地工作,后来因为操作不慎导致王小华当场死亡。发生了亡人事故,自然会牵扯到死亡赔偿问题,王小华的妻子陈琴(化名)和哥哥王大中(化名)作为家庭代表参与了王小华死亡事故后续处理。

虽然陈琴万般不舍,但毕竟人已死亡无法挽回,经过磋商和调解,最终陈琴和用工方就死亡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由用工方一次性赔偿王家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慰金等共计96万元。在用工方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王大中账户之后,王小华遗体方入土为安。

王小华的身后事是处理了,但接下来的问题却让陈琴万万没想到。因为当时考虑到公平的问题,陈琴同意先将王小华的死亡赔偿金打入大伯子王大中的账户,但在除去为王小华办理丧葬事宜的6万元之后,另外90万元王大中始终不愿拿出来分配,这让陈琴十分不满。

就这样拖了一段时间,陈琴寡妇失业的,又要抚养两个孩子,生活逐渐陷入困顿,于是忍不住向王大中提出分配剩余90万元的要求,没想到王大中的答复让陈琴几乎崩溃,更是怒从心中起、苦从胆边生,以至于后来双方大动干戈,最终对簿公堂。

原来在陈琴索要剩余死亡赔偿金过程中,王大中先是以各种理由推搪,后来干脆很明确地表示,父母已经年迈,而这笔钱中就有父母的赡养费,如果陈琴要分这笔钱,必须先扣掉40万元作为父母的赡养费,另外剩下的也不能全部给陈琴掌管,还应当将两个侄子的抚养费扣除。

陈琴一听这话顿时勃然大怒,声称当初让王大中作为公婆的代理人参与处理这件事自己可以接纳,但这笔钱是自己丈夫的卖命钱,岂能让大伯子一个外人做主进行分配,而且提出的分配方案明显不公平,这不是欺负咱孤儿寡母吗?真是要搞哪样啊?

但无论陈琴怎么索要,王大中就是坚持若陈琴不同意分配的话,就先把钱压住暂不分配。万般无奈之下,陈琴只有一纸诉状将王大中及王大爷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合理分配王小华的死亡赔偿金。

庭审中,陈琴坚持先扣除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30余万元之后再进行分配,但王大中及其父母却坚持先扣除老人的赡养费40余万元,剩余部分再平均分配。双方再次僵持不下,难以达成一致。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于是逐一对当事人个别谈话。

在与王大爷交谈过程中,老人对大儿子和小儿媳之间的争斗也无可奈何,但王大爷明确表示无论是大儿子还是小儿媳的分配方案均不十分妥当,自己有退休工资,愿意将赡养费无偿赠与两个孙子,只求能够这样化解纷争才好,不要再生过多枝节。

了解了老人的想法,承办法官为了维系双方本已经十分脆弱的亲情,决定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避免已经遭遇不幸的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再次激化。经过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双方同意做诉前调解,并形成了先行扣除孩子抚养费39万元及两位老人赡养费各10万元,剩余31万元由陈琴享有11万元,王小华父母各享有10万元的初步意见。

据宣威市法院2021年1月27日消息,二次调解中,王大爷主动阐明了自己的意见,愿意将赡养费10万元无偿赠与两个孙子每人各5万元。法官根据双方意见制定了调解书,并对钱款进行了明确划分。日前陈琴主动向承办法官发来了收款凭条,也意味着这起纠纷得到最终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失去亲人,本来就让人十分痛心,然而为了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却一波三折,这任谁也难以淡定。陈琴最终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不仅使矛盾在可控范围内解决,也维护了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而王大爷的做法也为解决矛盾提供了有利的基础,值得称道。


很多人对死亡赔偿金分配有一个误区,认为可以均等分配,实则不然。虽然大多数案例显示死亡赔偿金分配方案是比照遗产继承来分配的,但又跟遗产分配有显著区别。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是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分割,而不是按照遗产继承中的均等原则分割的。

还有最重要一点是,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可以不予分割。如本案中如果王大爷主动提出不分割这笔钱,则由其他几名家庭成员均等分割王大爷的份额。而在分割死亡赔偿金之前,应当首先扣除丧葬费等其他杂费,还有死者生前债务须优先偿还后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