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笔顺

如题所述

一笔画顺序为”一“

一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读作yī。此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 [2]  及商代金文,其本义为最小原始单位,最小的正整数,后引申为相同的,无二至的、整体的、全部的、整个的、所有的等。

“一”的甲骨文是特殊指事字,抽象符号“一”既代表最为简单的起源,也代表最为丰富的浑沌整体。文字一至四横划表示数字一至四,是原始记数符号。

“一”字本义是表示最小的正整数。《玉篇·一部》:“一,王弼曰:一者,数之始也。”又表示序数,指第一。《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春秋战国以后,“一”字又可写作“弌”或“弌”,累增“弋”或“戈”旁,是一种繁化写法。后世这种繁化写法均被废弃。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一】【一部】

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凡一之属皆从一。

弌,古文一。 [10] 

说文解字注

【卷一】【一部】

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

《汉书》曰:“元元本本。数始於一。”

凡一之属皆从一。

一之形,於六书为指事。凡云凡某之属皆从某者,《自序》所谓:“分别部居不相襍厕”也。《尔雅》、《方言》,所以发明转注假借。《仓颉》、《训纂》、《滂熹》及《凡将》、《急就》、《元尚》、《飞龙》、《圣皇》诸篇。

仅以四言、七言成文,皆不言字形原委,以字形为书,俾学者因形以考音与义,实始於许功莫大焉。於悉切,古音第十二部。凡注言一部、二部以至十七部者,谓古韵也。玉裁作《六书音均表》,识古韵凡十七部。自仓颉造字时至唐虞。

三代、秦汉、以及许叔重造《说文》,曰某声、曰读若某者,皆条理合一不紊。故既用徐铉切音矣,而又某字志之曰古音第几部。又恐学者未见六书音均之书,不知其所谓,乃於《说文》十五篇之後,附《六书音均表》五篇,俾形声相表裏,因专推究。

於古形、古音、古义可互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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