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房产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首先办理死亡证明,再根据继承情况,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去办理房产证。有人去世,他名下的财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持房产证等财产凭证办理。但是,没有房产证时,持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只是程序可能与一般继承公证不太一样。根据大部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有人去世的房产要过户或更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没有房产证的,有两种选择方式。一种是所有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继承购房合同项下财产权益的公证,由确定的继承人带着公证书与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等手续,等房产证出证,这时,出来的房产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字,之后由继承人带着另一份公证书和房产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登记业务,之后出来的新房产证就是继承人的名字,至此业务办理完毕。第二种方式不太常见,先由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其中一人去办理房产证,办理完房产证后,所有继承人持房产证办理继承公证,之后持公证书到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业务,完成更名或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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