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可以办房产证

如题所述

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后就能拿到房产证。拆迁安置房是为了安置被拆迁户安置而建设的房屋。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所有人一般必须持有房屋五年,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后,才能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地产证、契税证明和土地证,也就是说,五年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此时,房主可以自由买卖房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