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小学对口划片

如题所述

武汉市武昌区中小学对口划片信息
南湖一小
北校区辖区:松涛苑、宁静苑、七星雪香、风华天城、江南庭院
南校区辖区:华锦花园、都市桃源、水域天际
南湖二小
中央花园、博雅苑、沁康园、康乐苑(含干秋别墅)、新大地家园(含安康苑)、虹顶家园、宝安花园、新世纪宝安花园、东方莱茵、金洋花园、春天里、马应龙宿舍(安六小区)、温馨苑、阳光花园、祥和苑、机场老区、伟业佳苑、长虹桥43号粮食局宿舍、长虹桥99号楼 101号楼 103号楼、海军装备局海军宿舍1号楼2号楼、长虹桥1-29号(单号)、长虹桥党校宿舍(长虹桥87号)、长虹桥轻工宿舍1-4号楼(长虹桥97号)、长虹桥南湖新村1-9栋、长虹桥37-1号、长虹桥37-7-9号、37-10号、37-11号、37-12-15号、37-12-19号、37-20号
特此说明:以上号段所对应的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具体以不动产证和房产证为准。
水果湖一小
1.东一路(单号) 1、3、5、7、9、11、15、17、19、21、23号,150号(国防科工委宿舍)
2.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
3.张家湾小区1-13栋、15-36栋、38-78栋、80栋、82-84栋、87-90栋
4.洪山路 双号16-70号,单号17-89号
5.洪山侧路1-14、16、18、22、24、32(1-7)、39、41、45、47、49、51、53、55、57、59号
6.水果湖路(排水沟以南)15(6-7)、17-2、19(1-2)、23、25、27、31、33、35(1-2)、37(1-4)、59、61、63、190(1-8)、250、252、254、270、51(舒心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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