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楼上邻居骗走新房钥匙,将天花板打15个孔,邻居不能在别人家为所欲为,如果没有经过主人的同意就进入房间内部,更改房间结构,就是私闯民宅,是违法行为。李女士因为人在外地,无法带着邻居一起查看屋内防水情况,所以在邻居的要求之下,李女士只能够将自家钥匙通过邮递的方式寄到邻居家里,然而她回到家里之后发现房子的天花板当中有很多下水管道。
邻居不能经过房屋主人的同意就私自动别人房间里的东西,这是不道德的。虽然李女士将钥匙寄给了他,但是他也没有行使房间的权利,毕竟是别人花钱买的,这种人缺乏道德素养,从来不为他人考虑,为了能够解决自己家的事,就私自将下水道伸进楼下邻居的家里,甚至还破坏了一处房梁,李女士感到非常气愤,任何人看到自己的新家被人糟蹋成这种鬼样子,心里肯定是非常难受的,但是对方拒绝恢复原状,李女士迫于无奈,只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要和谐相处,共同扶持,《民法典》规定,如果有一方因为过度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造成他人受到损害的,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是清晰透明的,周围邻居必须要为自己的无理行为付出代价。李女士的邻居似乎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通过道德绑架的方式邀请李女士,这种老人非常过分,倚老卖老。
不过这件事情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随意将自己的钥匙交给陌生人,即使是自己的邻居也不能轻举妄动。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和生活受到了他人的侵害,不要忍气吞声,要将对方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