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成都 住房公积金 缴纳标准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一)缴纳基数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 最低工资 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新津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二)缴纳比例 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缴纳比例是5%-12%。 二、成都 住房公积金提取 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 贷款 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 户口 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成都 公积金 买房 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 退休年龄 ,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 常住户口 或有效居留 身份证 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 公积金贷款 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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