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送餐员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

如题所述

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购买意外险,申请工伤后,外卖小哥还应及时报保险,进行理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回答,请点赞、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4-2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的规定,职工按用人单位的安排骑车送外卖取餐过程中自己不慎摔倒受伤符合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两个法定要素,可认定为工伤。

但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事故伤害。

而外卖送餐行业及快递行业,外卖员、快递员与公司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在实际中是存在争议的。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外卖送餐行业及快递行业的用工方式与上述的两种关系中都有交叉符合点,所以在当前劳动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的情况下,各地劳动仲裁实践中有认可劳动关系或不予认可劳动关系的案例。

因此,若题主与用人单位沟通,其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的规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请自行收集好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服、 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配送单、其他同事的证言等能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劳动仲裁裁决书确认了劳动关系后再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工伤来获得治疗费用及相关的工伤待遇。
第2个回答  2023-07-09
是这样的:首先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果外卖小哥是主要责任,肯定不算工伤。然后再看是什么性质的外卖,如果是众包,肯定不算工伤。如果是签合同的外卖员,必须有证据证明与承包方或平台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然后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胜诉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