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
1、重庆市
重庆,简称“渝”,别称山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上海市
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3、天津市
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4、北京市
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直辖市的区划概念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