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子女名下允许有房吗

如题所述

低保户的子女名下允许有房子。
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享受低保是因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子女名下如果有房产就证明有赡养能力因为有钱买房就可以赡养父母,就必须取消父母低保,所以子女名下不能有房产。低保户名下是允许有用于居住的房子的。
办理低保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民证:用于证明家庭人口数量及成员情况;
3、收入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雇佣证明、社会救助津贴发放凭证等;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用于证明住房情况;
5、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证明:证明家庭成员确实没有其他稳定的经济来源;
6、残疾证:如果是身体上有残疾的人还需提供残疾证明。
低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1、前往当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接受面谈和审核;
2、 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家庭收入证明、财产证明、住房证明等;
3、按照规定填写《城乡低保申请表》,并由自己或亲属签字确认;
4、 加盖家庭成员的公章,以及社区委员会或其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等待审核结果。审核周期一般在15天左右;
6、审核合格后,则可领取低保金。
综上所述,不同省市对于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前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同时,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取消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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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20
**低保户子女名下可以有房子**,但是享受低保的家庭在低保期间除因拆迁外购买商品房的,不再享受低保待遇。低保户可以有一套房屋。但只要低保户与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该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并且家中有一人在享受低保政策,也不能算是低保户,因为低保户的鉴定是以一个整的家庭为单位的,低保户是指家庭生活困难,无生活收入或者生活收入低于该地标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且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享受的低保政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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