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侯伯子男是中国的爵位还是西方的爵位,各爵位之间怎样划分的呢?

如题所述

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是中国古代的爵位体系,起源于周朝。这一体系在《孟子》和《礼记》等古籍中有所记载。然而,对于这一爵位体系的真实性,史学界仍有争议。一些学者认为,在商代,侯、伯、子、男等爵位的雏形已经出现,而公爵则是在周朝确立的。
在周朝,最高统治者称为“王”,也即周王或周天子。除了周王,其他诸侯国被封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例如,宋国、虢国是公爵国,鲁国、燕国等是侯爵国,秦国是伯爵国,吴国、楚国等是子爵国,许国是男爵国。
到了秦汉时期,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二十等爵制”。这一制度包括公士、上造、簪袅等等级,最高的是彻侯(汉朝称“列侯”)。此外,汉朝还恢复了王爵,但主要授予刘姓宗室。
东汉末年,曹操被封为魏公,后进爵魏王,打破了非宗室不得封王的传统。曹丕称帝后,二十等爵制被废止,公、侯、伯、子、男等爵位重新恢复。此后,这些爵位体系时有变动,增加了郡王、县王、国公、郡公等,而子爵和男爵则时废时复。
明代,爵位减少为亲王、郡王、国公、侯、伯五等。其中亲王只授予皇子,郡王也可授予开国功臣或武将,但异性王不能世袭。郑成功曾被封为延平郡王,这一爵位传了三代。
清代,爵位体系更为复杂,有宗室爵位、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功臣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等,还有轻车都尉、骑都尉等。这些爵位一直延续到民国,民国时期除了蒙古地方,其他爵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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