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公安厅的专案组带走了,一开始是协助调查,现在可能是拘留,想问最长拘留期限?

我母亲27号晚上被公安厅的专案组人员带走了,说是协助调查,期间可以与外界联系,第二天凌晨4点回来的,他们约好28号下午1点再见,下午1点我母亲准时去见他们,到下午6点之间也可以与外界联系,等到下午6点开始,手机关机,就再也没有联系上。29号下午得知消息,我母亲被送到看守所了。但是这些消息都不是公安厅的人通知我的,是我自己找关系打听来的。他们只与我通过一个电话,让我去取我母亲的车。车我已经取回来了。现在我母亲还在看守所,但是他们没有给我任何通知。这样正常么?在没有任何结论的情况下,可以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我打听到我母亲没什么问题,就是有点不配合调查,这大过年的就给送到看守所了,如果到15天了,他们还没通知我,也没放人,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1、关押在看守所,那一定是涉嫌刑事犯罪;
2、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际操作并非十分严格)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实际操作中一般都延长至7日,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般都延长至30日,之后再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之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4、遇到这种案件应该主动询问办案民警,如果成立专案组侦办的话,整个案件应该不会是很小的案件,只是你母亲在整个案件里所起作用大小问题。建议多看看刑事诉讼法或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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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05
你母亲估计是被刑事拘留,办案部门没有通知你估计是通知后有碍于侦查。刑事拘留期间还是可以延长期限的。
第2个回答  2011-01-31
应该最迟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也就是在你母亲去的次日下午1点还没有回来,你们就应该接到通知。
第3个回答  2011-01-31
请问,协助他人调查,你母亲为什么要拘留呢?不过,如果要拘留,按照不是犯了很大的错的话,应该是15天
第4个回答  2011-01-31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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