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诈骗三箭齐发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是以“建”强基。成立以乡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政法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平安办,负责具体统筹调度和工作推进。印发《平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宣”扩面。坚持“线下+线上”联动,协同配合共发力,持续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热潮。线上,利用“云上平寨”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反诈知识,并发动干部和群众转发分享,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打击养老诈骗氛围。线下,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村广播”、上门入户宣传等形式,深刻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不断提高群众防诈意识。目前,共开展5次集中宣传,张贴标语12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推送反诈软文及案例80余次,上门入户宣传覆盖900余人。
三是以“防”固本。积极公布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邮箱、电话和地址。将乡平安办业务员、派出所民警等专业力量和村干、网格员的群众力量相结合,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开展精准摸排和地毯式线索搜集,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向“全社会合唱式”发展。截至目前,全乡共开展养老诈骗集中摸排及线索排查6次。 _____
“三箭齐发” 专项行动取得良好开局 第一箭 掌时控度求效 宣传发动很走心 养老诈骗犯罪是基层社会治理的 痛点与难点,只有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统筹力量,才能让养老诈骗无所遁形。在这一过程中,宣传发动必不可少。
“三箭齐发”
第一箭
掌时控度求效 宣传发动很走心
养老诈骗犯罪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痛点与难点,只有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统筹力量,才能让养老诈骗无所遁形。在这一过程中,宣传发动必不可少。
在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专项办把宣传发动贯穿始终,既要普及反诈知识,又要畅通举报途径。在专项行动启动之初,省专项办以“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和“辽宁政法”头条号为基本阵地,第一时间发布中央及省线索举报方式,持续推送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引领民意凝聚民心。
“我们充分发挥辽宁政法全媒体工作室资源整合和内容原创优势,以视频、漫画和动漫等形式,将防诈宣传融入动漫人物讲述、情景短剧和漫画海报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蒋中平介绍说,原创公益宣传短片和手绘漫画网上综合阅读量突破10万+,手绘漫画被超过200个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
在用好政务自媒体的同时,省专项办积极争取主流媒体支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众多央媒、省媒、网媒将镜头聚焦辽宁,深入解读、跟进报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同时,为了提高专项行动群众知晓率,省专项办还协调相关部门,面向全省手机号码发送公益短信4900余万条, 营造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
媒体宣传壮大声势,社会宣传深入群众。小编了解到,省专项办充分调动基层力量,组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政法干警等进公园、访社区、赶集市,让 反诈知识和举报途径“飞入寻常百姓家”。
——法院干警走上街头、下沉社区、深入农村,对专项行动进行宣讲,多个基层法院由院长带队来到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向广大老年人进行法治宣传;
——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平台,走进社区、公园和老年养护中心,及时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
——金融监管部门在全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向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宣传跟着行动走,宣传帮着行动走。省专项办准确把握宣传发动的时、度、效,不断增进全社会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凝聚合力共同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走深走实。
第二箭
快侦快诉快判 打击犯罪挥重拳
依法高效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正是我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特点。
快,是为了形成震慑。“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线索排查工作,加大摸排警力投入,对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街道、社区,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逃犯。”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年初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涉养老诈骗案件205起,成功侦破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人,打掉涉养老诈骗团伙10个,追缴赃款1.06亿元人民币。
快,是为了挽回损失。“能否为被害群众挽回损失,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三级法院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对犯罪分子藏匿转移的财产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追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对专项行动开始前已经生效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检察机关在办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先是通过精细审查证据追回赃款26万余元,又通过积极开展政策教育,使犯罪嫌疑人退回非法所得37万余元。
专项行动并非盲目地追求“快”,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才是关键!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综合运用各自办案手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了整体合力。
在案件侦办环节,检察机关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通过会商研讨、提前阅卷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增强取证的规范性、合法性。
在审判环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准确把握依法从严要求,严格把握构成要件和入刑标准,稳慎运用缓刑量刑建议,确保打击有力、罚当其罪。
“在案件定性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利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经过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养老诈骗案件20件30人,提起公诉46件175人。在已判决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均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在过去的两个月时间里,全省政法机关聚焦打击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了强有力的冲锋。
第三箭
履行部门职责 整治乱象聚合力
依法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点乱象是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省专项办各成员单位主动扛起政治责任,集中部署开展各类涉诈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102个,已有36个问题完成整治。
涉老“食品”“保健品”和涉老非法集资是养老诈骗犯罪的“重灾区”。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密切配合,纵向做好行业自查,横向做好线索移交,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一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打击‘食品’‘保健品’领域的‘坑老害老’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八项执法攻坚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625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459家,全面打击整治“食品”“保健品”领域养老诈骗行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食品”、“保健品”、 伪高科技产品等行为。对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突出整治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大案要案,为市场经营者敲响警钟,为商品消费者捍卫尊严。
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受害者中,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占比超过50%。“老年人群体风险抵御能力弱,一旦遭遇骗局很难翻身,财产损失的同时更会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我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主要思路就是防范为主、打早打小。
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防患于未然非常重要。我省上线运行辽宁省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细致排查了在我省境内开展业务的企业,特别是风险高发领域的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养老业务、虚假宣传等行为。目前,排查出93条涉及养老领域风险线索,已经交由属地主管部门按照线索实地查证。
“对于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对于涉嫌违规的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确保不挂空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整治规范,依靠法治才能长治。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针对行业乱象适时开展公益诉讼,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促进依法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打击预防养老诈骗的长效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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