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什么是法律关系的更变,请举例说明。

如题所述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分为以下几类:
  1. 物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2)文物或贵金属。(3)军事设施、武器。(4)危害人类之物。
  2. 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但须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 (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第二,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第三,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3. 精神产品
  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
  4. 行为
  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是行为。

  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说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之一发生变更。简单举例如下,在一个货物买卖关系中,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交付这个行为,如果本来是由我一个人向你提供货物,现在修改为两个人一起向你提供货物,这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发生变化,也就是法律关系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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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8
  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有关的内容,参见本章第二节“法的价值”)。所以,实质上,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潜在利益);从享有主体的角度,利益可分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等等。
  法律关系的更变是指: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的规定,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逻辑。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大要素,其中一个要素变了,法律关系都发生了变更。
第2个回答  2011-01-31
就是法律关系调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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