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人被骗300亿!又一大型平台崩盘了!

如题所述

“让更多人致富。”这是湖南芒果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金融)官网的广告语。披着“国资”的外衣,打着“芒果”的名牌,短短5年时间,这个融资平台已经花了20多亿,6.5万多人陷入骗局。

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庭审理。这个犯罪团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成功企业家”的融资平台

在网上经常被吐槽

“一件简单的黑毛衣,黑裤子,一双棉鞋,全身没有多余的配饰。这样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办公室更简单:一串铜钱挂在正对着门的墙上,他的书桌旁边是一个装满书的大书柜,里面有《周易》 《论语》之类的书??”这是2019年1月24日。

金安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谢某(持股6.58%)也是芒果金融的创始人。当时,谢某正在全力发展位于株洲市松露商圈核心的省市重点项目金安服装电商城,也是株洲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行项目。现在,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谢某穿着白色防护服,神情落寞。

这位看似“简单”的成功企业家,一夜之间被成千上万的网友唾骂。

2018年10月24日,网友“听风夜”在网上发帖称自己是芒果金融平台的出借人:“谢某在担任芒果金融负责人时,通过平台融资数亿元,后跳槽至金安地产任董事.而现在芒果金融就是一个空壳。2018年6月,没有支付现金."

其实从2018年6月开始,网络上关于芒果金融和谢某的消息就一直源源不断。

2018年下半年,多位投资人在网络平台发帖爆料:在芒果金融提现困难的近5个月时间里,平台一直以各种借口和理由限制提现.

2018年12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芒果财经因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榜。据披露,该公司在官网宣称“芒果金融国资平台所有项目均为大型国企回购”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对该公司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5日,有投资人在网上表示:目前芒果金融各方互相甩锅,拒绝承担责任,卷走出借人上亿资金,导致投资人还款无望.

非法集资20多亿元

涉及6万多人。

这种“黑料”不断的“国资平台”终于要到头了。

2019年1月28日,湖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湖南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商请尽快对“芒果金融”平台立案打击的函》,要求公安部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全力组织打击“芒果金融”平台。

2019年4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公司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当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2014年11月,谢某等人开设P2P平台芒果金融,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以多家企业需要借款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行不同借款期限、不同利率的理财产品。目前全国很多省市的人都买了芒果金融的理财产品,都亏了。

案发后,公安机关向芒果金融发出了取证通知书,依法调取了芒果金融平台后台数据和完整源代码,并聘请司法鉴定中心对芒果金融吸收公众资金进行了鉴定。经认定,该公司有65119名集资参与人,涉及金额20.49亿元,未偿还本金4.52亿元。

穿上

谢某实际控制的芒果金融是什么平台?四被告的故事,就是从这家网络融资公司开始的。

2010年,周某(已死亡)与谢某在金安公司开发株洲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为筹集资金,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周、谢与中国新房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董事长洪、副总经理廖取得联系。四人商议后决定,周、谢与南方公司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发株洲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因为认识周多年,刘也渐渐加入进来。

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周某和谢某想在长沙成立一家网络融资公司,解决钱的问题。公司成立前,谢某、周某等人专程到深圳找洪某等人。一群人商量着说:“公司叫芒果财经,因为湖南电视台也叫芒果台。公司名称蹭湖南卫视知名度,有利于融资”。

“为了便于吸收公众存款,我们需要国企背景。大家建议我做芒果金融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是谢某。”廖时任南方公司副总经理,南方公司是金安公司股东。在接受检方调查时,廖交代,当时国内有很多这样的P2P融资平台,“当时没想那么多”。

深圳之行让成立芒果金融的想法顺利落地。经过多次讨论,决定南方公司出资51%,廖担任芒果金融董事长;谢实际控制的深圳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

岳麓区检察院经审理查明,芒果金融在周、谢、洪、廖等人的管理下,在该平台上经营“金芒宝”、“芒果宝”等项目。从注册开始到事件发生之前。未经批准,芒果金融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并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上述平台的资金划转和转移必须通过芒果金融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资金池。由于后期资金链断裂,资金池中的资金不足以支撑投资人的实际还款,于是平台开始进行虚拟还款。这样,投资者的退出就得不到保证,最终没有

法提现。”案发后,多名被告人如实供述道,吸收的公众投资,主要有三种用途:一是用来对社会公众投资人付息还本;二是支付芒果金融的佣金;三是解决株洲电商产业园开发及南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营支出。

岳麓区检察院认为,谢某、洪某、廖某、刘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洪某、廖某、刘某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不断“暴雷”,平台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投资者的损失却已难以挽回。对此,除了需要监管机构更为严格、全面、精准的监管外,投资者也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鉴别、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

? 二是现实中各个平台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往往将平台自身的行为与国家机关牵扯到一起,或者以平台具有“央企、国企、外资”等背景为噱头招揽客户,事实上国家机关不可能为任何平台做背书,对于平台吹嘘的所谓背景也需要仔细查实。

? 三是投资者在发现投资平台存在风险时应及时脱身,切勿“虎口夺食”,以为自己可以赚一把就走;在发现平台已经出现给付困难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保全等途径尽早地挽回损失;发现相关平台涉嫌犯罪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问答:芒果金融是什么?芒果金融安全吗?

芒果金融,于2014年在湖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是中国首家大型国企参与运营平台。选址于湖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致力于打造扎根于湖南本土、覆盖全国的金融领域互联网使用创新之旗舰企业。

芒果金融是中国大型国企控股的互联网金融P2B平台,芒果金融提供个人理财、网上理财、网络投资理财平台。

芒果金融平台原理:

(一)企业直募模式

企业直募模式是有资金需求的企业直接通过平台来融资,这些企业通过尽职调查、风控评审等措施后,由大型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额本息担保。为投资用户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渠道,在享受8-10%有保障的投资收益基础上,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指原债权人已经在线下将自有资金投入到企业,平台投资人购买原债权人手中的债权,在转让完成后,平台投资人与企业形成新的债权关系。所转让的债权,以国企控股及分子公司为主要借款对象,并由国企承诺全额本息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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