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被害女童妈妈不接受道歉,不接受道歉的原因是什么?

如题所述

时隔了三百多天的案件,大连被害女童妈终于等到了迟来的道歉,但是仅仅的报纸上的道歉未免显得不够真诚与真挚,女童妈妈不想接受这样言行不一的道歉。

让我们回顾一下具体案情。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童淇淇(化名),并将淇淇尸体抛到灌木丛。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路边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当天15时20分,淇淇穿着红色衣服,拎着布兜,自东向西路过,走进了紧挨着蔡某某家的一条街。 随后发生了不可描述的悲剧,想想都让人发颤。 

2020年8月10日,该案民事诉讼一审宣判,蔡某伟、庄某杰(男孩父母)被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王某章、贺某玲(被害女童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章、贺某玲合计1286024元。这些经过了法律公平的审判,但是罪犯的父母没有丝毫的道歉与赔偿,时隔了三百多天才在媒体报纸上刊登道歉信,足矣看出并不是真诚的道歉与忏悔。

淇淇妈妈认为:迟来空洞的道歉信,在别人眼里会觉得很他们很内疚,而我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从孩子出事到现在,没有一句道歉和赔偿一分钱,让我们看到这一家人特别没有人性,什么叫尽全力赔偿,孩子惨痛的离开他们做什么了,哪怕打一个电话也是一种诚意。看到道歉信我更愤怒,这种道歉我不接受,言行不一,想道歉必须拿出实际行动,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几句道歉话应付而巳,必须拿出真诚让全国人民和受害者看到!

淇淇的妈妈等待了这么久只是一纸空文,放在谁身上也不会接受这样的道歉。当事人父母就应该真诚的赔偿与登门道歉,只有真挚的道歉才能让人接受。为人父母尽到养育教子的职责,才不至于闹成这样的惨案,希望类似的惨案不再发生,生而为人,理应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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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9

因为这不是发自内心的忏悔、不是真诚地想要取得对方的谅解,不过是迫于法律的威严而不得不做出的姿态!而且就算是姿态也没做到位,敷衍、冷漠,看不出丝毫的悔意和诚意,别说女童的妈妈、换做任何人,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道歉!(下图为《大连日报》截图)

一年前的案件回顾  2019年10月,大连10岁女童淇淇从美术班下课回家途中,遇到了13岁的蔡某某。对方以需要帮忙为由,将淇淇骗至家中,欲行侵犯。淇淇反抗中,遭到蔡某某的殴打并被杀害。蔡某某将淇淇的尸体遗弃到家附近的灌木丛里,一面在自己的班级群中装无辜,一面还像没事人一样询问淇淇的家人找到淇淇没有——这哪是孩子?分明是恶魔!

令人气愤的后续  可爱的女孩子永远失去了生命,而凶手因为不满14周岁,按照现行国家法律规定,不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对他收容教养3年。这样的结果虽然感情上令人无法接受,但从法律角度只能如此。可法律不追究不代表道义没责任吧?出事之后,蔡某某的父母没有一句道歉、没有一句安慰,这本来已经令人寒心,而在2020年8月,法院判决蔡某某父母被判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淇淇家人公开道歉,并赔偿128万余元,蔡某某父母竟拒不履行!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子不教,父之过,有这样令人发指的父母,蔡某某的恶行也就不难找到源头!2020年9月,淇淇的母亲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判决蔡某某父母司法拘留15天,其名下一套房屋被公开拍卖。之后的11月份,出现了大连日报上的《道歉信》。到底是真心悔悟还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言而喻。

延伸消息 淇淇被害一案,不仅在大连,更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响,民众的呼声、法律界人士的探讨,促成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的出台、2020年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请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1-09
言行不一,从去年小孩子出事以后,凶手没有有道歉和赔偿,所以不接受这种道歉
第3个回答  2020-11-09
因为犯罪者一家的道歉态度并不真诚,而且女同妈妈认为处罚的太轻,犯罪的男孩其实是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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